
相關資訊 | 分期付款、頭家貸款、資金週轉、融資借款。 |
適用對象 | 需短期資金週轉且具固定營業場所之自營商。 |
申請資格 | 台中市具合法登記且正常營運滿兩年以上之企業或店家。 |
貸款額度 | 10~100萬。 |
貸款利率 | 最低月息2%起。 (本方案非銀行貸款) |
貸款期限 | 最長可分九個月攤還。 |
檢附文件 | ● 身分證影本。 ● 全戶戶籍謄本。 (需有記事欄位) ● 自然人憑證。 ● 個人財產清單。 ● 近兩年公司401報表。 ● 近兩年資產負債表。 ● 近兩年公司損益表。 ● 最新一期暫結申報書。 ● 近一年主要往來存摺。 (若有使用支票請檢附近三個月甲存對帳單) ● 營業場所若是以承租的,則須檢附租賃合約。 |
備註事項 | 融資方案並非銀行貸款,借貸內容需經雙方協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