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弟賣共有繼承房?要節稅「這動作」很重要!

林爸爸前兩年過世,因為媽媽早已不在,於是一O五年買的房子由林先生和哥哥共同繼承。今年因為哥哥結婚生小孩想要換屋,兩人商量後,把繼承的房屋出售後平分。因為爸爸的房屋是一O五年一月一日後購買的,適用房地合一稅,申報時才發現事情大條了……因為少一個關鍵因素,導致林先生的稅金是哥哥的六倍。到底是缺少哪個關鍵因素呢?

房地合一稅的自用優惠,須同時符合三條件:

一、售屋個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、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六年。
二、交易前六年內,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三、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六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。

因為哥哥一直和爸爸住在一起,所以戶籍設在出售的繼承屋,而林先生因在外地工作、結婚後戶籍移到外地,所以哥哥符合「房地合一稅的自用優惠」,而他無法適用。
能否適用「房地合一稅的自用優惠」稅率匯差多少?
房地合一稅自從在二O一六年上路以來,針對房市短期交易者課以重稅。尤其在個人房地2.0條例中有規定:若持有房地期間未滿一年以內者,稅率為45%,而持有房地期間超過兩年未逾五年者,稅率為35%,另外,持有期間超過五年未逾十年者,稅率為20%;當持有期間若超過十年,稅率只要15%。持有期間越短,則出售時稅率越高。如果條件符合「房地合一稅的自用優惠」,交易獲利可以扣除四百萬的免稅額,超過部分再以稅率10%計。你發現了嗎?當符合自住優惠,房地合一稅可以大幅降低。

一起來算算看,為何兄弟兩個人的稅金相差六倍?

自用住宅四百萬的免稅額是一個權狀共有的額度,因為是兩個人共有,所以免稅額除以二,哥哥的免稅額為兩百萬,林先生卻因戶籍條件不符,就沒有免稅額。
這間房子出售獲利六百萬元,林先生和哥哥各得三百萬。哥哥符合自用住宅優惠,可減兩百萬元的免稅額,獲利三百萬扣掉免稅額兩百萬,在以獲利一百萬元的10%稅率計算,稅額為十萬元。
林先生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,從爸爸取得共同持有滿六年後出售,獲利為三百萬元,則稅率為10%,稅額為六十萬元,是自用稅額的六倍。
設戶籍滿六年,沒設戶籍,只差一個動作,房地合一稅多六倍!

房地合一重購退稅

你以為慘劇只到這裡了嗎?並沒有。哥哥換屋之後,可以重購退稅,林先生也不適用。
房地合一稅對短期交易課以重稅,但對自住客卻是大開「重購退稅」的友善大門,只要是自住換屋,舉凡符合自住條件,還可按比例或全部退稅,稅金全免!
時間無法回頭,賣屋、換屋的規劃要從登記那一刻開始!

作者/廖嘉紅
文章轉載至今周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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